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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报送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根据《“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为扎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相关工作,完善配额分配方法,夯实数据基础,确定重点排放单位名单,我部将组织开展2019年度碳排放数据报告与核查及发电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解读

近期,省政府以苏政发〔2020〕28号文印发了《省政府关于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聚焦绿色产业发展主题,同时统筹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提出了江苏推进绿色产业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路径和新举措,明确了绿色产业发展的任务书、路线图,是推动江苏绿色
企业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与评价的区别?

耗能企业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后,可以有两种方式进行考核,一种是能源体系认证,另一种是能源体系评价,二者可以任选其一,两者的区别在于: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申请认证的耗能企业,在依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GB/T23331-2012版建立完体系后,根据该要求保持体系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之后,由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第三
苏州工业园区出政策,鼓励园区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碳排放核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能源审计”工作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挖掘节能减碳潜力、提升资源节约与能源管理水平,助推园区转型升级,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十三五”节能低碳规划》、《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围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碳排放核查、绿色制造体系建设、能源审计制定本申报指南。一、能源管理体系建设(A类)(一)项目
深圳市工商类重点用能单位“十三五” 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粤发改资环〔2017〕76号)和《深圳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深节能减排办〔2017〕3 号)要求,推动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和认证工作,确保到2020年底,我市全部重点用能单位完
深圳市发布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面推进2019年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工作的通知

近期,深圳市发布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全面推进2019年工业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及认证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要求:“十三五”期间年综合能源消耗量在3000吨(含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需按GB/T23331建立能源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