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能企业在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后,可以有两种方式进行考核,一种是能源体系认证,另一种是能源体系评价,二者可以任选其一,两者的区别在于:
能源管理体系认证
申请认证的耗能企业,在依据《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GB/T23331-2012版建立完体系后,根据该要求保持体系运行至少六个月以上。
之后,由国家认监委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的体系运行情况,能源管理绩效进行现场审核,经综合评价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
一、认证机构初审时的认证依据有:
1、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2、GB/T23331-2012 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
3、能源管理体系行业认证实施规则;
4、企业建立的能源管理体系文件(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性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
二、认证方式:认证审核 + 证后监督;
三、认证实施:第三方认证机构
四、认证结论:
1、能源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23331-2012
2、企业能源管理绩效(能耗、能效)
五、认证结果的表现形式:
颁发国家认可: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能源管理体系评价
是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或受其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机构,依据评价标准,对企业依据GB/T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建立的能源体系及其运行过程、结果进行量化打分,从而评价企业的能源管理体系是否符合GB/T23331-2012的要求,以及企业取得的能源管理绩效 。
认证评价因素包括:
一、评价依据:适用的节能法律法规、节能政策及标准GB/T23331-2012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企业建立的能源管理体系文件
二、评价方法:体系建立后的一次性评价,量化打分
三、评价实施:政府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机构
四、评价内容:是否符合GB/T23331-2012取得的能源管理绩效。
五、评价结果的表现形式:能源管理体系评价报告。
按照《能源管理体系 要求》,各省企业建立体系逐步形成自觉贯彻节能法律法规与政策标准,主动采用先进节能管理方法与技术,实施能源利用全过程管理,注重节能文化建设,做到工作持续改进、管理持续优化、能效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