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7日,欧盟公示满20天的《欧盟电池和废电池法规》(以下简称《新电池法》)便将正式生效。
核心要求:谁生产谁回收、谁进口谁回收。
序号 | 电池类别 | 英文翻译 |
1 | 便携式电池 | portable battery |
2 | SLI电池(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 | starting,lighting and ignition battery |
3 | 工业电池 | industrial battery |
4 | 电动汽车电池 | electric vehicle battery |
5 | LMT电池(轻型运输工具电池) | light means of transport battery |
电池类型及上市要求 | 有害物质 | 碳足迹声明 | 回收要求 | 性能及耐用要求 | 可拆卸性和可更换新 | 安全性要求 | 信息要求 | 废弃物管理 |
便携式电池 | √ | 未来考虑纳入 | √ | √ | √ | √ | √ | |
SLI电池 | √ | √ | √ | √ | ||||
工业电池 | √ | √ | √ | √ | √ | √ | √ | |
电动汽车电池 | √ | √ | √ | √ | √ | √ | ||
LMT电池 | √ | √ | √ | √ | √ | √ | √ |
有害物质限制 | 碳足迹声明 |
电池性能 | 安全性 |
电池参数需满足安全要求 |
废弃电池 |
电池回收率-责任主体为生产者 |
SLI电池、工业用电池、电动汽车用电池 |
生产者负责回收 |
1、2025年8月18日起,在市场上销售或投入使用的经营者应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建立并实施电池尽职调查政策。符合规定的国际公认的尽职调查指导标准的标准(法案附件) 2、原材料:钴、锂、镍、天然石墨社会和环境风险类别:环境、气候和人类健康、人权、劳工权利和劳资关系、社区生活 3、第三方核查验证 |
碳足迹计算 1、2026年8月起,按碳足迹大小分等级 2、2028年2月起,出台碳足迹最大闯值 3、以欧盟PEF为唯一核算准则 4、欧盟电池碳足迹核算规则 (PEFCR) 5、基于电池材料、能源、辅料、特别是阴极等电子元件 |
包括所有电动汽车电池,但不包括准备再用、再利用或再制造的电池。目前电动汽车电池中最常见的化学成分是鲤离子,核算准则也基本适用于其他化学成分,未来可能会更新。
定义为电池在整个使用寿命内提供的总能量中的每千瓦时,单位为千瓦时。
(1)轻型电动汽车(LEV) 、摩托车电池
总能量=电池的使用寿命(km) X车辆行驶1km的电能量
(2) 重型电动汽车、其他电池总
能量=电池循环次数X每次循环提供的能量
核算数据取舍标准一般为每个系统组件的1%(质量/质量)。
电池碳足迹核算过程中不存在“排放因子”的定义,只有背景数据库/数据集(secondary datasets)。
按不同的电池技术划分为特定数据集和非特定数据集。
特定数据集包括: 电池制造阶段均属于特定数据,即企业提供的数据。活性材料和电极生产、电池生产、模块和电池组装
非特定数据集:分为“最相关”和“非最相关”。最相关数据集可使用上游特定数据非最相关数据则使用辅助数据集。
3个DQR标准: 技术代表性 (TeR) 、地理代表性 (GeR) 、时间相关代表性
(TiR)
质量等级 | 技术代表性 (TeR) | 地理代表性 (GeR) | |
1 | 核算当年 | 建模技术一致 | 生产当地 |
2 | 2年内 | 建模包括在所用数据集中 | 有效 |
3 | 3年内 | 部分一致 | 部分有效 |
4 | 4年内 | 相似 | 相似 |
5 | 超过4年 | 不同 | 不同 |
Step1 电池供应链调查,数据收集 |
Step2 碳足迹核算,编制碳足迹报告 |
Step3 审核 |
联系欧盟认可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核 材料、报告、现场 |
Step4电池碳足迹认证及公开 |
出具碳足迹认证证书 信息公开 碳足迹标签/信息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