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动态
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意见的通知
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意见的通知为加强企业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范水泥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与核查工作,做好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CBAM 六问六答
Q1: 做为出口方企业需要将来向欧盟管理机构进行CBAM报告并支付碳关税吗?无论在过渡期内还是2026年开始正式执行CBAM碳关税,第一报告责任和执行方都是欧盟的进口商(出口企业的客户),所有的季度报告和年度核查都需要进口商完成并上报,作为出口企业会受到间接影响,需要配合欧盟进口方完成产品的CBAM核查和报告工作。CBAM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5号《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已经2024年1月5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制造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发挥绿色工厂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加快形成规范化、长效化培育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实施《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作为今后开展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暂行办法》将进一步引领绿色制造标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行业、区域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整体来看,《暂行办法》突出构建国家、省、市三级“纵向联动”,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横向带动”的绿色制造标杆培育新机制。具体来看,《暂行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培育要求、创建程序、动态管理、配套机制、附则等6部分内容共27个条款,另外包括绿色制造第三方评价工作要求、绿色工业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的评价要求,以及绿色制造名单单位动态管理表等4个附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及试点推行“企业绿码”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3〕3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构建绿色制造和服务体系,经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第三方机构评价、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甲烷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众所周知,甲烷作为常见的温室气体之一,GWP值为21,被纳入了碳核算、碳减排的要求中。甲烷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具有增温潜势高、寿命短的特点。甲烷为天然气的主要成化,来源大头